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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車發生擦撞其中一車逕行離開警方開罰並要求到案說明
2024/03/18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梧棲區臺灣大道九段與港埠路二段路口發生一起兩車擦撞事故,其中一輛自小客車於事故發生後卻開車逃離現場,清水警方將追查他到案說明。
這起事故是發生於17日上午10時46分,地點位於梧棲區臺灣大道九段與港埠路二段路口,林姓男子(81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直行車道,未依標誌、號誌行駛,由港埠路二段北往東左轉往臺灣大道八段方向行駛,陳姓男子(93年次)駕駛自小客車由港埠路二段南往西左轉往臺灣大道九段方向行駛,雙方於路口發生擦撞,林姓男子於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逃離現場,該件事故造成陳姓男子自小客車車體右側受損,陳姓駕駛經酒測後無酒駕情事。
清水警方依據車號掌握肇事者為林姓男子,已通知他到案說明,有關林姓男子未依標誌、號誌行駛及肇事逃逸部分,已分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1項(罰則為新臺幣1800至5400元罰款)及62條1項後段(罰則為新臺幣1000至3000元罰款,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
警方在此呼籲駕駛人行駛道路務必遵守標誌、號誌行駛,於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留於現場,並依規定報請警方到場依規定處置。

圖說:車禍現場情形。(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