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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勞工局提醒企業落實工地防颱整備
2022/06/30

【記者蔡秋森台中報導】中央氣象局於三十日上午宣布「芙蓉」颱風生成,台中市勞工局表示,因颱風易挾帶強風豪雨而造成災害,提醒企業落實颱風前後自主檢查,並加強臨時構造物、臨水作業及山區工程等相關防颱防災整備工作。
勞工局說明,颱風季節期間,事業單位的施工架、臨時構造物、固定式起重機(塔吊)等受強風及雨勢侵襲,易造成倒塌及墜落災害;另颱風期間易有潮濕場所用電設備及線路感電災害、山區工程土石流掩埋災害,及執行河川護堤及清淤等工程時,易發生溺水災害。
勞工局提醒,請企業注意以下颱風前後自主檢查重點,像是颱風來臨前,營造工地搭設的外牆施工架應採增設繫牆桿或斜撐、拆除帆布減少受風面積等措施,以增加穩定性,並於強風、大雨前停止作業;工地固定式起重機(塔吊)主柱也應以牽索繫牢,並停妥吊鉤、伸臂及將旋轉煞車放開(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感電等危害);地下室或土方開挖應即補強擋土支撐,並增置砂包,防止雨水灌入;營造工地或廠房內有飛落疑慮的物體,應固定或變更堆放處所,防止物體掉落造成危害。
勞工局指出,在易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疑慮地區的作業者,於颱風前後應建立作業聯絡系統、選任專責警戒人員及準備救生衣、救生圈及動力救生船等設施,以備救援;颱風遠離後,企業也應針對工地施工架及模板等臨時構造部分實施檢查,確保其穩定、無危險疑慮。
勞工局表示,颱風、大雨過後,建築物屋頂易有破損或漏水等,從事屋頂修繕作業時,也應嚴防墜落災害,對於石綿板、鐵皮板、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的屋頂及雨遮從事作業時,也應規劃安全通道,設置適當強度及寬度三十公分以上踏板,並在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設置足夠強度的必要裝置、安全母索及安全帶鉤掛,並指派主管人員指揮或監督勞工作業等。
勞工局呼籲,各營造工地應請專任工程人員,重新檢查施工架設計強度,務必加強落實工安整理、整頓措施,在颱風來襲前完成自主檢查,風災後也應實施自主復建檢查。勞工局將加強列管各高風險工地確實執行,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如未依規定辦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企業若對上述危害預防仍有疑慮,可電洽台中市勞動檢查處04-22289111分機3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