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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客運公車駕駛行為不當絕不寬貸
2022/12/27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公車服務品質絕不打折扣,台中客運290路公車駕駛日前於三民路與民權路口,涉與乘客發生衝突事件,交通局立即調閱影帶釐清事發經過,經檢視該班次行車監控影帶,駕駛員確實有不當行為,已依規對業者開罰三萬元處分,並納入公車評鑑扣點,也會影響該公司虧損補貼額度,乘客若有提出需求,交通局將提供相關行政協助,維護必要權益。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該案發生時間在本月二十二日上午,一位台中客運公車司機當天行駛290路繞駛龍井區南寮里內班次,因該路段道路狹窄,需使用有階梯的中型巴士行駛,不若290路正線班次均使用低地板公車行駛,在干城站上午八時四十分發車時,有位長者上車時較為吃力花費較多時間,駕駛員認為長者應改搭其他使用低地板公車的班次,措辭及語氣上有不當之處,進而引起後續的糾紛。
交通局說明,經檢視該班次行車監控影帶,台中客運駕駛員在處理後續衝突時確實有不當行為,交通局已依照乘車補助契約處分台中客運三萬元,該案也納入公車評鑑扣點,評鑑結果將作為後續年度營運虧損補貼依據,以維持台中市公車服務品質;另據了解,該案當事人已與司機初步達成和解,若後續民眾有提出需求,交通局將提供相關行政協助,維護乘客必要權益。
葉局長強調,交通局多年來要求業者加強調度準時發車,透過公車動態系統進行發車班次自動稽核,也給予各業者隨路況變化檢討發車時刻、班距的機制,並針對服務乘客或路況、天候等外在非可歸責於業者的因素設有申覆流程,業者可透過公車動態歷史行車資料、行車監控影帶佐證。
交通局強調,經調查釐清事因,外傳這次事件為駕駛員為求準點發車而拒載年長的民眾並非事實,交通局將要求各客運業者加強向駕駛員宣導服務品質與應對態度,並給予駕駛員安心的工作環境。
交通局重申,為讓公車服務品質持續提升,交通局會透過各種會議要求各客運業者落實駕駛的教育訓練,並辦理公車評鑑作業,透過秘密客的隨車稽查,督促客運業者依照規定提供乘車服務,精進台中市的公車服務品質,讓乘客在台中市搭公車獲得優質、專業、親切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