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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一件殺人案審理將成為首例國民法官上路案
2023/01/05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台中地檢署於五日起訴一件殺人案,依規定為國民法官法適用案件,台中地院經電腦分案後由刑事第四庭受理,將選任國民法官進行審理,為國民法官上路首件案例。
國民法官新制於一月一日開始施行,這是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哩,只要是年滿二十三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法庭上將由六名國民法官與三名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一起審判重大刑事案件。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表示,台中地檢署於五日上午向台中地院起訴一件國民法官法適用的案件,案由為殺人案,經電腦分案後為民國一一二年國審重訴字第一號,由刑事庭第四法庭受理,庭長唐中興擔任審判長及受命法官,並由第四庭的最資深與次資深法官擔任合議庭的陪席法官,之後會再依法定程序選任國民法官審理。
根據國民法官法規定,故意行為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是屬於國民法官法適用的案件,這件受理的案為刑法殺人罪,依照規定要避免國民法官預斷,因此承審的合議庭暫時不會接觸案件完整卷證,必須由其他法庭處理人犯起訴後的移審事項;至於國民法官案件準備,台中地院去年與前年分別進行八次模擬國民法官審判,經台中地院討論後決定,由刑二庭至刑八庭的庭長擔任審判長與受命法官,並由法庭最資深與次資深的法官擔任陪席法官,讓國民法官案件獲得最完整的審理。
分案後依照過去模擬的經驗與案件繁簡不同,需要一至二個月時間進行證據能力、傳喚證人的準備程序,再依照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六名國民法官與一至四名備位法官進行審理;五日移審台中地院的殺人案件,為台中市擔任業務員的黃姓男子(二十二歲),於一一一年十月間至同為業務員的施姓男子家中理論,卻持刀將對方刺死,經檢方偵辦後依殺人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