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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有耕地租金開徵籲期限內繳納避免受罰 
2023/02/04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地政局放租的市有耕地一一一年期耕地租金,已於今年一月開徵並寄發繳款書,為體恤承租農民,繳納期限展延至今年三月十五日,另出租耕地佃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於苗栗、台中、彰化及南投中部四縣市聯席會議中,經決議僅甘藷每公斤微調零點五元,其餘稻穀、相思樹及鮮魚均維持不變,請於規定期限內繳納避免受罰。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市府於去年十一月八日參加中部四縣市出租耕地佃租實物折徵代金標準聯席會議,共同研商各實物折徵代金標準,分別為稻穀每公斤十六點五元、甘藷每公斤五點五元、相思樹每公斤一元、鮮魚每公斤二十六元,並已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地政局提醒,承租市有耕地的農民於規定期限內繳納避免受罰,繳款方式除了到台灣銀行或台中市市庫代理銀行臨櫃繳納,更可利用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家便利商店繳納(應納手續費由繳款人自行負擔),方便又快速,若有繳款問題,請電洽地政局地權科王小姐04-22218558分機6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