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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發他人任意停車自己也因舉發影片不完整受罰
2023/11/29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男子行車途中檢舉他人未依規隨意停車,因舉發的影片不完整,導致他人需被罰,連自己也遭殃。
梧棲區大智路2段398巷10號前,於日前下午1時20分,,因有1部車輛逆向行駛並於車道中暫停下車與他人理論,遭後方汽車不滿PO上網投訴經查民眾已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網站檢舉,惟經查該民眾因所附影片僅有25秒,而非PO上網之1分44秒,致警方僅依提供之影像,舉發該部車輛違反道交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及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至於該部車輛於網路上影片後段之行為,屬違反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處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因檢舉時未附上該段影片,故未予舉發。
警方在此呼籲,駕駛汽機車時應依遵守交通規則,遇有行車糾紛時亦應將車輛於路旁停妥後,再報警請求協助,以維護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